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鲁市监通告〔2023〕15号
(资料图)
关于2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我省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沂市兰山区可洋食品商行销售的鑫涞鑫蒸豆糕(水蒸糕点)
(一)基本情况。
临沂市兰山区可洋食品商行网络销售的鑫涞鑫蒸豆糕(水蒸糕点)(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6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1月5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临沂市兰山区可洋食品商行送达《检验报告》等文书时发现该商行注册经营地址无人经营。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尝试与该商行经营者联系,均未能联系到该商行经营者。2023年1月12日,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商行注册地址现场核查,未找到商户在注册地经营,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规定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将临沂市兰山区可洋食品商行列为异常经营状态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2023年1月16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将相关违法线索向淘宝网络销售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移送。
二、青岛市城阳区薛金鹏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
(一)基本情况。
青岛市城阳区薛金鹏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2年10月27日),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1月11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城阳区薛金鹏蔬菜批发部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蔬菜批发部购进不合格韭菜共计4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韭菜。该蔬菜批发部按照规定进行召回,因蔬菜新鲜易腐,未能召回。城阳区薛金鹏蔬菜批发部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其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城阳区薛金鹏蔬菜批发部免予处罚,同时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3〕04002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